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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心曾孤注一掷。

[霆峰][九九]不褪色的TA(I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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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把伞给我自己跑掉,结果又淋着雨跟过来,你看,你是不是傻?”

人类用热毛巾给阿九艾斯·格林擦头发,半长的卷毛要干未干,有几缕翘起来的特别倔强,怎么都压不下去,他顶着一脑袋花,睁着清澈明净的双眼,轻轻地说:“我不是傻瓜。”

他自称阿九艾斯·格林,旅居国外,没有亲人。

“我以前……我的祖先,也是有着中世纪贵族血统的。”

“好好好,你是贵族。”

人类揉着他一头卷毛,心思并不在他的话上。

好在阿九艾斯是个温柔的幽灵……不是,是个温柔的人类,他并不介意收留他的人类揉他头毛,还不信他的话。阿九艾斯捧着人类给他倒的热水,觉得下雨天并不是几百年如一日的阴冷。

于是阿九艾斯就陪着人类,他们继续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城市,去寻找人类想要的那个颜色,去完成人类尽管已经残破的理想,去发现更多让人类暂时不再色盲的奇妙事物。

“你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颜色?”

“你为什么要一直陪着我?”

“这世界那么美,有哪一种颜色不好看吗?”

“我们已经走了大半个世界了。”

他们一起去库肯霍夫,看过那里大片大片的郁金香,又去布拉格看红屋顶,他给人类讲女伯爵和莉布丝公主的故事,人类看了很久,没有一株郁金香有了颜色,也看不出红屋顶和其他的屋顶有什么区别,倒是那上面晴空万里,白云拉出绵绵细丝,蓝色突然就映在了人类的瞳孔中。

他们去看了塞内加尔的玫瑰湖,又去看新西兰广博大地上的斑斓,他们在小酒馆里弹过琴,还曾在卖热可可的街店边唱歌。

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们挤同一张床,第二天他们又要为加起来只剩两个钢镚的口袋绞尽脑汁,人类给他调过在他看来色彩绚丽的气泡果汁,他看着人类的眼睛说这世上的颜色从没离开过你。

有一天他们在夏夜没能赶回城市当中,只好支起帐篷露宿在外,夜晚即使夏天也是会冷,何况原野上有空旷的风寂静回荡。人类和阿九艾斯抱在一起才能取得些微的温暖,他看着近在眼前的人类轻轻问他:“到底什么样的颜色才是你想要的?”

人类在阿九艾斯柔软卷曲的头毛上呼噜半天,跟他说:“那些时间磨洗不掉的颜色,才永远不会消褪。”

阿九艾斯张张嘴,又什么也没有告诉他。

后来他们穿过大半个地球回到人类出生和成名的故地,全城的名媛贵妇都轰动而来,她们说这么久你都去了哪里,没有你的口红整个世界都要失去了色彩。

人类带着阿九艾斯艰难回到他自己的店铺,哗啦啦拉下门帘,今日闭店。

“你还好吗?”人类看阿九艾斯紧张地瞪大眼睛,于是揉了揉他的背去安抚他。

“我没有事。她们太喜欢你了。”

阿九艾斯习惯地抿抿嘴,开始打量人类的店铺里明亮优雅的装饰。

日子一天天过,人类的口红店始终紧闭大门。全城的名媛贵妇都伤透了脑筋,要怎样才能请他重新出山?

她们在他店的门口来去徘徊,送了许许多多带香水的花束,她们请大文豪为他写文章,告诉世上所有人他做的口红有多棒,她们还请了游吟诗人把这些字句编成歌词,每天奏着鲁特琴在街上传唱。

阿九艾斯天天伴着鲁特琴的乐声入睡,等他早上起床时,外面还在响着悠扬琴声。他又顶着一头乱毛,跑到楼下店堂里人类的对面坐下来,他有点不明白人类。

“你为什么不继续做口红了?那不是你喜欢的事业吗?”

人类没有停下手里几个色彩缤纷的瓶子,他虽然最近都没有工作,却一脸的疲惫,“你不懂,我越是爱这份事业,她们越是这样称赞我,我就越不能静心做好——”

他看着阿九艾斯透彻地双眼,严肃地说:“你不懂,我还没有找到我心里的那个颜色。”

最近人类已经能够看到越来越多的色彩,有时候走在路上,突然路边一个什么人就从黑白的变成彩色的了,这一开始对他来说还有点惊吓,时间久了他也就慢慢习惯。

阿九艾斯听他这么说,感到原本暖呵呵一片安定的心中,忽然沮丧起来,不好的感觉包裹了他,如同被从前玫瑰湖的水淹没,心口窒息。

原来一切都没有用的,他努力了那么久,一点也没有用,他偷走了人类的色彩,即使他时时刻刻陪在人类身边,即使他想尽办法将色彩一点一点还给人类,还是不行,都不行,人类还是看不到想看的,而他还是不懂人类。

这么想着,这么沮丧着,阿九艾斯没有控制好自己,人类手边桌上放着的瓶子突然倒了一瓶,在桌面上发出哐当一声巨响,里面粉红色的液体倾洒出来。

那是草莓味的预调酒,人类没有工作的这些天就以调酒打发时间。

看着突然倒下的酒瓶,人类愣了神,觉得这就像那天在小旅馆突然掉下的画框一样。

阿九艾斯白了脸色,他想冷静一下,但是心里却更加乱了,又一瓶酒从桌上掉了下去,阿九艾斯慌忙去接,没想到旁边连着两个瓶子都突然爆开,人类伸手一揽,将他护在怀里。

阿九艾斯抬起头,现在整个店铺里都很安静了,玻璃碎了一地,各色果酒淅淅沥沥地滴,一片狼藉。

人类看着他,用手揉了揉阿九艾斯满是卷花的后脑,说:

“你到底是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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